上海迅速网络,二十年小程序开发经验,发布《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
为规范互联网广告活动,保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互联网广告业健康发展,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了《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该办法明确了互联网广告的定义、概念和要求,旨在规范互联网广告行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
《暂行办法》规定,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字样,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付费搜索广告应当与自然搜索结果明显区分。互联网广告主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广告发布者、广告经营者按照《广告法》的规定履行查验证明文件、核对广告内容的义务。
《暂行办法》还规定了医药类互联网广告的特定要求: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保健食品广告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广告审查机关进行审查的特殊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未经审查,不得发布。同时,禁止利用互联网发布处方药和烟草的广告。
此外,《暂行办法》鼓励和支持广告行业组织制定行业规范,加强行业自律,促进行业发展。对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在互联网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广告的行为,都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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